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审批单位必须会同当地化工、公安、卫生、环保、劳动部门进行审议。项目建成后,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参加审议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能投产。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我认为居民住宅一千米范围内不宜兴建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第3.3.11条:“城市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地下油罐与建筑物、铁路、道路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3.11的规定。”该表中规定,汽车加油站、地下油罐与建筑往返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为25米;道路(路边)为5米。
如果新建的加油站违反了该标准,业主可以向消防管理部门控告,由消防部门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加油站。
小区边上生意好啊,多少车主啊,车主也乐意方便,不用开那么远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