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公积金申请表需要单位盖章的。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备案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三、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我中心准予贷款后,银行接收贷款材料,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四、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nngjj.com/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ff80808135d25b730135d6a357700030/article_ff80808136f28fa401372fbbf7de011e/ff80808136f28fa401372fbbf7de01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