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起诉离婚两次了,准备第三次起诉离婚,这次找了一个律师,不知道能不能判离,有点担心

2025-04-01 1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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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只要主张离婚一方有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在法院调解无效前提下,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回答2:

离婚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真正破裂以及子女、财产是否得到妥善处置为前提,不是以起诉次数和律师是谁为条件。冷静思考清楚,慎重提出离婚!

回答3:

一般情况下会判离婚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起诉离婚,表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起诉离婚间隔也比较长。

回答4:

怎么会呢?前两次你撤诉了吗?按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的

回答5:

你要证明两人确定无感情,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才能愽得法官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