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审计立项及授权
一、审计立项
审计立项是指确定具体的内部审计项目,即被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包括集团下属的各个子公司,集团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各项经营活动或者项目和系统等。
二、审计批准及授权
对于已立项的审计项目,审计部应在审计实施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集团总裁审核、批准与授权。
步骤二:审计准备。在确定审计事项后,审计人员开始审计准备工作,制订审计计划。
步骤三:初步调查。包括审计座谈会、实地考察、研究文件资料、编写初步调查说明书。
步骤四:分析性程序及符合性测试。包括分析性程序 、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初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步骤五:实质性测试及详细审查。包括实质性测试及详细检查是在对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基础上,运用适当的审计技术详细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审计人员应收集充分的、可靠的、相关的和有用的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分析与研究,形成审计判断。
步骤六: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初步调查、符合性测试和详细审查,收集适当的、有用的及相关的审计证据,并通过分析与评价形成审计发现,并提出适当的审计建议。
步骤七: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复核与监督、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编写意见交换稿、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编制正式的审计报告、审核并报送审计报告。
步骤八:后续审计。审计人员应对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将后续审计的结果及相关的风险评价报告集团总裁及审计委员会。
步骤九: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指审计部负责人对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的总结、评价。
步骤十:审计档案。完成以上九个步骤后,审计人员应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形成内部审计档案,并由审计部负责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