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继续申请的学生):
申请时间为7月23日-8月10日(双休除外)
2.新贷(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及在校生):
申请时间为8月12日-9月2日(双休除外)
拓展资料:
二、申请条件:
被高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三、不受理贷款申请的情况为: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6.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
四、助学贷款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市教育局昨日召开专题会议称,全市各区教育部门对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准备就绪,符合条件的武汉户籍大学生自9月3日起即可申报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该项助学贷款的特点,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年限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三是凡我省考入高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华律网范围,做到应贷尽贷(本次明确的高校,包括所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申请材料
新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出示高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有关通知;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资格审查情况栏目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
在校生:
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生证遗失的,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替代),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从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导出,除签名外,不得手动填写);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如学生户口已迁出,但户口簿上没有备注迁出信息的,需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