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和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2024-11-04 12:14: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国内的创业板属于深交所,附属于主板市场,可以近似看做正常的股票。国内的新三板则是完全独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目前暂时只能成为挂牌企业,不能称为上市公司,因为做市交易发展尚不成熟,股权交易仍以协议交易为主。但两个市场都是有机会转到主板市场的。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上市标准上。创业板需要存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转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计算),财务方面,最近两年净利润1000万,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500万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以上,最近两年营收增长30%以上。最近一期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发行后股本不低于3000万。新三板没有明确的财务要求,但目前来看,券商普遍对公司的财务还是指标有一定要求,比如盈利方面的近几年的营收增长,毛利润;营运方面的存货周转,应收账款;偿债方面的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回答2:

对于创业板来说,当然新三板更好。首先,新三板作为新突起的异军,有较大的争议,更为投资者所关心,更能引起投资者的兴趣。其次,新三板门槛低、回报潜力大、安全性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新三板的兴起带动了股市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前进方向。
1、流通性高
对于股票来讲,股民们更多关注的是股票的交易价格与市场的流通性。而作为股票的一种,新三板上市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高于其他股票的价格进行流通,且新三板股权投资可以通过不同的资本市场去挂牌上市退出等,一般1-2年就有机会溢价,最长3年,就一定可以退出,创业板则需要5-10年的时间。
2、投资门槛降低
个人和机构都有机会参与股权一级市场的投资中国的股民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股权投资原本只是属于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的领域,因为股权投资至少是上千万资金才能投资的。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上海股转中心市场明显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投资者几十万就有机会参与了企业原始股权投资。
3、回报潜力大
在证监会把上市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了原始股之后,有转板上市、兼并收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时间就有机会获取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4、投资方式安全
(1)投资项目都是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严格审核,优中选优,才给优质的企业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定向增资。
(2)投资者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投资该项目后,企业通过工商变更,投资者显示在企业的股东名册中,从法律层面上,投资者成为真正意义上企业的股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是非常直接的,去向是明确的,不会像在市场上的一些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资金的投资去向。

回答3:

1、定义不同

创业板:二板市场,指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

新三板:三板市场,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的市场。

2、主体资格及经营年限不同

创业板: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

新三板:非上市股份公司,存续满2年。

3、主营业务不同

创业板: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且最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

4、资产要求不同

创业板: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新三板:无限制。

联系:都是证券交易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创业板

百度百科-新三板

回答4: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目前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创业板是指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可以说,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

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创业板上市的好处:
  1、筹集到股本资金。
  2、所筹集的资金无固定利息支出,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视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是否充裕而定。
  3、企业取得上市地位,将提高自身信用状况,有利于今后再融资,且银行业务方面亦将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如延期支付贷款、可无须支付或减少支付利息等。
  4、企业通过上市,可提高知名度,利于企业产品推销及获取更廉宜的原材料。
  5、取得经验,与国际市场接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是必然且必须的。创业板市场可以说是最国际化的环境,进入此环境使企业尽快熟悉国际市场的运行规则,按照国际惯例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和投资管理,彻底改变过去靠行政手段推动投资的做法,对于更新观念,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及增强实力,非常有利。
  6、创业板市场必将为高新技术企业打开一个全新局面。谁先抓住机遇,谁就能够在今后国际市场上争取份额方面取得更多的发言权和主动权。
  7、有利于企业培养走向多元化国际市场的专业管理人才。
 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代价:
  1、为了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情况以便作出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必须向公众定期公布其财务及经营情况,以增加企业的透明度。
  2、须向有关中介公司及审计师事务所支付一笔费用,具体金额视上市筹备工作复杂程度及集资金额而定。
  3、企业通过上市取得融资用以发展业务,但利益也随之分配了一部分出去。
  4、股价可能会产生非正常波动,甚至使投资者和企业遭受灭顶之灾。

  
3、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 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新三板与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对成交,现在设置30%幅度,超过此幅度要公开买卖双方信息。
新三板的多家公司在股东人数不突破200人的条件下,已经和正在进行定向增发实现再融资,将大大为新三板增添吸引力。
上市条件: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市好处:
  ( 1)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 2)便利融资:新三板([1]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回答5:

  新三板和创业板主要区别为上市条件,通俗的说就是门槛不一样。
   一、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
  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
  上市条件: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