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代理人亲友是否可以给当事人作证?

2025-03-31 03: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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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除非不能正确表达意思。与一方当事人有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证明力较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回答2:

无论是什么诉讼,代理人的亲友都是可以给当事人作证的,因为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每个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除了不能正确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想法的人,其他人都是可以作证的,代理人的亲友作证不会导致证人证言无效,而只可能会削弱证人证言的证明力而已。回答完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3:

不可以。证人只可以在开庭审理由法官允许才可以进入法庭。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