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社保可以退回。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2、人突然死亡,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3、丧失中国国籍、移民的,可申请终止职社保退回个人部分。4、同一时间在重复缴纳的情况下可退回。
养老保险中途退保也是有条件限制的,主要就你是否符合退保条件了。以下是退保条件,仅供你参考,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及问题,可以访问养老信息网,进入保险频道。
向当地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1)农村户口
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普及下养老保险的相关法规:
1.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跨省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 ,能退回的只能有3种情况:参 保人出国、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 以及参保 人非正常死亡,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进行转移。
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缴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联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找到新的就业地区。
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费即可。
要注意的是,医药费的报销会在停保的次月停止。并且最好不要让医保欠费,因为一旦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半年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
建议找代缴公司一直缴纳社保直到退休,因为养老待遇跟缴费年限,缴费金额都有关系,所以继续缴纳有百利而无一害。建议您去官网问一下我们的专业顾问看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