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划分责任,不会管双方是否有无证驾驶,完全是按照交通秩序来划分你与对方的责任,而对方的无证驾驶是单独处理。如果是你的全责,那么对方只要承担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就可以了。
无证驾驶机动车,按法律规定处罚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
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证驾驶
对方无证驾驶,由交警另外处罚.和你负全责没有直接关系。
无证驾驶的处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如果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对方不会驾驶造成的,那么无证驾驶这种违章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再没有其他原因的话,交警就可以判其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