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多长时间才能提现?

2025-03-30 05:34:0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提取公积金跟缴纳多久是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回答2:

提取公积金跟缴纳多久是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资金仍然不足,可以向商业银行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类贷款称为组合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买房。

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买房;申请贷款买房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买房。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根据有关凭证所标示日期起3个月内申请贷款。

等额本金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相等金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是利息会随着逐月还款逐渐减少。

  • 优点:总体利息支出较低;在随后的时间里每月还款额将会递减。

  • 缺点:前期还款负担较重,特别是首次还款时压力会很大。

  • 适用人群:收入较高人士,如企业高层、金领、海归派等。

等额本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相等金额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 优点:借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还款金额;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 缺点:总体利息支出较多。

  • 适用人群:工作收入稳定,国家企、事业单位职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