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两个月或者六个月,只要公司辞退你,都应当赔偿你半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员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的。但如果员工因不符合用工条件在试用期被辞退的,没有补偿。
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1、被证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且经过培训后仍旧不能胜任的情况;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违法公司规则制度,提醒教育后不改正的;
3、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严重者需赔偿公司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