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6年施行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危改回迁小区,在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其他物业包括普通住宅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目前,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四区759个住宅物业项目中,物业服务收费3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88%,其中2元/平方米/月以下的占66%。
详细收费请参考 物业管理法规:
http://www.gywygl.com/54/9093.html
http://blog.sina.com.cn/gywy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