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娘家的亲戚给的应该是归你父母,夫家的亲戚给的,归你公公婆婆。因为礼尚往来,这些都是他们以前或者以后用同样的红包换来的。
你们同事朋友给的是你们自己的,因为以后这些人情需要你们自己去还。
总之,大原则,送红包的人冲着谁来的(谁的人情)红包就是谁的。
这是很普遍的风俗。有的家里可能父母没要,那是因为他们有这个条件,不是说就不是他们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是不应该收女方父母的亲朋好友送的红包的
无权,但也收不到,女方父母的亲朋好友送的红包都是面交女方父母本人的。除非女方父母把收到的红包拱手交给男方父母。没这么做的。女方父母收到的红包实际上都是债务。他们还要用这个钱去还人家的人情债。
不知道你是在哪里办。
上海市区的规矩是:结婚吃酒席时男女方的亲戚坐在同一个饭店的大厅,宴席费及婚庆费都由男方出,女方亲戚的钱事先已经都给了女方的爸妈,男方亲戚事先也已经纷纷把钱给给了男方的父母。
新郎新娘可以收到的钱仅仅是他们同事同学的。上海郊区的婚礼红包也是这么分配的!所不同的是在郊区要吃好几顿酒宴(3天),男女方分开来办的。
当然可以啦
人家也是表示个心意的啊
当然
数目太大的话事后还是退给人家比较好
但是这种情况应该不多的
呵呵
估计是你们一起办的,如果一起拌的话就各拿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