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偿以后、没有得到家属谅解书的会不会坐牢?

2024-12-17 08:59: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能会坐牢,撞死人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情况来确定,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那么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低,如果负事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较高。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并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死亡2人(含)以下,负同等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死亡二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主动坦白,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争取三年徒刑且缓刑。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对于当事人根据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2:

不会。1、因为你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给予了赔付;2、你不属于故意杀人,只能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3、没有得到家属谅解书,是家属想趁机捞一把;4、如果家属没有向法院起诉,你不会负刑事责任。如果家属起诉,你就要求把保险公司作第二被告,让保险公司去请讼棍和家属打官司。

回答3:

  如果是违反交通规则并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因此,没有得到家属的量刑是可能影响量刑的,但是否不坐牢或判缓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单纯的看家属是否谅解。

回答4: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回答5:

要根据责任认定为前提的,如果是全责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得到家属谅解只是对量刑有帮助,建议和律师直接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