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罪犯,从看守所送监狱,原则上在未送前,会通知家属会面。具体哪天送走,就再不通知了。但收监后,所在监狱应当自罪犯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
《监狱法》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扩展资料:
家属与服刑期间罪犯通信或申请会见相关规定:
《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监狱法
依据看守所不成文的规定,罪犯在送监狱前,是会通知家属见面的。
如果在判刑后家属已到看守所见过犯人,看守所就视为已经通知,是不会再通知会面的。
在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随时到看守所会面犯人,不受次数的限制,这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
到了监狱之后,会通知家属犯人在哪里服刑,及什么时间可以会见。
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可以咨询审判的法院或者羁押的看守所。
这要看是监狱采取什么样的送达方式,如果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通知家属还是亲自电话通知再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如果是为采取电话通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这样信件在路途中有一段时间,可能还没有到达其亲人手中~!
在看守所被判刑的人员,可以和家人保持通信联系,送往监狱前,一般都可以允许家属会见。被送往监狱前,目前没有规定看守所必须把情况通知家属。如果人被送走了,亲属可以到看守所询问送往哪个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