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是工作日,就是在期限内的。但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期间的起始日或者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相应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扩展资料: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周六周日不算,应该等到周二算三天,没有明确是工作日,就是在期限内的。
但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期间的起始日或者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相应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可以参考这个规定。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扩展资料: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
载明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
期),以及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根据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文件编制,实现标准化、格式化。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没有明确是工作日,就是在期限内的。但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期间的起始日或者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相应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可以参考这个规定。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扩展资料:
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处罚: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及有关规定处罚:
(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发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三)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四)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十九条发布媒介在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应的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法收取费用;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或者拒不按规定交互信息;
(三)无正当理由延误发布时间;
(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生遗漏、错误;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其他媒介违规发布或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由相应的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没有明确是工作日,就是在期限内的。但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期间的起始日或者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相应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可以参考这个规定。
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扩展资料:
中标公示和中标公告主要区别:
1、中标公示,顾名思义就是在招标过程中,由于该单位整个的性价比或者实际的设计方案高于同事竞标的其他单位,获得招标方的一致认可,并将招标计划公布于众,以示公正。
2、中标公告,是招标活动中一个程序事项,是将中标结果予以一定时间的公示。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中规定,在公开招标中,发布中标公告一般是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所以,两者属于不同的流程,只有进行中标公示(且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无异议)后,才能确定中标最终结果,即确定中标单位,并在网上进行公告,确保知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这里的3日指的是日历日。
你说的这个公示期是3天,那应该是除去周六周日的吧,不过具体我觉得还是要找招标代理机构问清楚,毕竟解释权在人家手中,问他们更准确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参考自电子招投标比比网政策法规处,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亦可到该栏目查找,毕竟在招投标过程中参考法律法规肯定是没错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