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在同一法人的两个企业工作,如果已经在一个企业缴社保,另一企业单位交部分是不是可以不交?

这样企业是不是可以选择工资少的企业缴单位社保?
2025-01-12 19:34:3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同意上述关点!
1、一个人在劳动关系建立上只能有一个用人单位,你在A单位工作,就不能去B单位同时工作。
2、除非是总公司和分公司,这个倒是可以,劳动关系和总公司建立,社会保险由总公司缴纳,你去分公司临时工作。
3、如果一定要专牛角尖的话,倒是有可能两个公司同事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能。如果这两个单位是在一个城市的话,是不能同时为一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因为单位在劳动局办理社保转入的时候,如果有同一个单位在为你缴纳社保的话,后一个单位就办理不进去了,就不能缴纳了。
4、因为全国社保没有联网,所以比如你说的两个单位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北京,两个单位在各自当地同时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局因为查不到其他城市的信息,所以理论上是可以你在全国所有城市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5、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在一个城市也可能出现一个人有两个社保账户的可能,不过那个是非正常情况,所以我也不详细展开了。

回答2:

社保管理规定是一个职工只能办理一个社保帐户,现在因为社保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的社保政策不一,出现一个人拥有两个社保帐户的事情,那是不正常的,所以,国家已经在研究出台社会保险法,通过合并异地社保帐户的方式逐步实现社保关系规范化,实现一个人终身只有一个社保帐户的目标,在这种条件下,如果你同时在两个企业工作,只要办理一个社保帐户即可

回答3:

一个职工只能办理一个社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