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2、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
3、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
4、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
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年限平均法不足:
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年限平均法优点:
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
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的缺点:
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的优点:
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
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会计分录:
1、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2、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要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经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估,确认应予报废而转入清理,即表明该项固定资产退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原固定资金投资随之减少,因此,在会计核算上要注销该资产原价和已提折旧,并同时冲减固定基金。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其已提折旧应等于应提折旧额。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分析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最终报废做: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积折旧
贷: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比较特殊,属于资产类账户,但是与一般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不同,它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可以理解为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类似这样的会计科目还有累计摊销、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
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扩展资料: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特殊情况
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固定资产折旧-百度百科
(1)每月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2)最终报废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积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
解释: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折旧的分类:分为两类,即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注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