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该到哪里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

2024-11-03 1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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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湖北省实行改革,将教育学心理学改为综合素质与知识能力等。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回答2:

你好!非应届生教师资格认定应回户籍地;
应届生,应在学校所在的教育局或学校所在地认定公告。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3日

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见网报页面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或现场确认点的通知。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受理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6日。
(四)市教育局认定。
(五)颁发证书。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见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公示中的说明。

回答3:

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回答4:

上半年在学校过了笔试和面试,七月份毕业了的应届毕业生(拿到了毕业证),如果要申请下半年9月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应该是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在原来的学校所在地。

回答5:

你可以看下你们学校所在地的认定公告 如果符合就可以在那认定
一般最好是回户籍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证
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