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天津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缴存基数下限,可以拨打全国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区号12329,每个公积金中心不一样,我们这里是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