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学生可以转学吗?

2024-11-14 1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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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本区、县范围内因全家户籍变迁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

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小学阶段直接向居住地附近学校)联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协调安排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2、本区、县户籍学生转往外省,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

3、本区、县户籍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须转入本地的,应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可对其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 转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持"登记卡"、转学证书、学生成绩报告单(外省、市、自治区转来的高中生,凡参加省级会考,并由省、市、自治区考试中心或相应机构确认的其会考成绩予以认可;

本省转到外省、市自治区的高中生,其会考成绩给予证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在三个月内转入有关档案。高中学生的省内转学须凭全省统一转学证明、学籍卡和高中会考证,经转入学校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转入学校因该年级学额已满,难以容纳转学生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转学生,学校不得拒收。

第二十九条:农村中小学学生一般不得转入城镇教育行政部门就读。若学生父亲户口在城镇,有特殊原因者,经转入学校审议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三十条:一般小学、初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实验小学实验初中。一般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重点高中。职业中学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中学。毕业班学生。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其间不准转学。

第三十一条: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后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学生确因其父母或监护人工作调动须转学者除外。各学校对转入学生的转学证书和转出学生的转学证书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档保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回答2:

小学三年级学生可以转学。
不过,孩子的年龄比较小,转学要去一个新的环境,孩子去适应需要一个过程,个人认为尽量还是不要转学。

回答3:

可以,多少年纪都可以转学,想转学就转学,三年级可以转学,适合就可以转学。

回答4:

当然可以转学,有学校接受就行,还得考虑考虑孩子自己适不适应。

回答5:

可以转学,趁孩子还小,适应能力快。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