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出具欠条,属于劳务合同,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甚至可以申请支付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条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有可靠证据,先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知了还不给,申请仲裁,再向法院起诉。
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的话,且严重的,可能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