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业主依据物业管理关律、规、政策规定业主管理规约规定依请求或者提议召业主并物业管理关事项提建议 (3)业主通业主提起草修订业主管理规约、业主议事规则及物业管理制度建议权利 (4)业主参加业主议及行使业主决定事项投票权利 (5)物业管理业主行使权利主要代表业主委员业主通参加业主行使选举业主委员委员并享选举权利 (6)监督业主委员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相关场使用情况享知情权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10)律、规规定其权利
这个包含很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