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 、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此外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二)音像制品。(三)电子出版物。(四)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