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
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一、虚开发票概述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二、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认为非法代开发票只是轻微的违章行为,究其实质来说,代开和虚开都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对虚开发票的处罚规定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立即补开、换开发票,公司获得不合规管理发票、不合规管理别的外界凭证的,假如支出真正且已具体产生,理应规定另一方补开、换开发票、别的外界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别的外界凭证符合要求的,是能够作为抵扣凭证。这时必须留意的是,假如发票相匹配本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早已告一段落,公司理应在自被税务局告之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要求的发票、和别的外界凭证。可是由于客观因素的确没法补开、换开发票时,出示有关资料确认该笔支出的真实有效。
公司在补开、换开发票、别的外界凭证全过程中,假如因另一方销户、撤销、依规被注销企业营业执照、被税务局评定为异常户等独特缘故没法补开、换开发票、别的外界凭证的,能够凭下列资料确认支出真实有效后,其支出也是能够容许抵扣的:
1. 没有办法补开、换开发票、别的外界凭证缘故的证实资料(包含工商注销、组织撤销、纳入异常经营者、倒闭公示等证实资料);
2. 有关业务流程主题活动的合同书或是协议书;
3. 选用货币性方法付款的支付凭证;
4. 货运运输的证实资料;
5. 货品进库、出入库内部凭证;
6. 公司财务核算纪录及其别的资料。
你好,虚开发票的处罚方式:
1.没收违法所得。
2.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