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比较分析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差异

谢谢解答`
2024-11-04 08: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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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国经济法与西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中国经济法不是在社会内部自发产生,而是政府自觉地“从治理到不断放权的过程”,属于“政府推进型”;西方经济法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向垄断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产生的。一开始,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这种情况用普通的民商法无法弥补,但是必须限制自由主义,由此,国家开始进行干预。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实为“市场经济内部不断完善的产物”,属于“自然演进型”
(2)西方经济法是在民商法发达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产生是为了弥补民商法行政法调节经济关系的不足,走的是一条“反民法”“异民法”的道路。而中国经济法是民商法缺位下发展起来,其产生并非为弥补民商法不足,而是与民商法同生同荣、共同发展。
(3)两者社会本位形成路径完全不同,体现在:“西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在个体本位上发展起来,是对个体本位的扬弃;中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是由国家本位发展而来,是对国家本位的修正”,另外,中国经济法产生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行为;西方经济法产生于自由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发展起点在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回答2:

第一:认为经济法师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第二:认为经济法是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但是经济法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力量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以后才出现的。第三:认为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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