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海的省级行政单位是:辽宁省(辽)、河北省(冀)、天津市(津)、山东省(鲁)、江苏省(苏)、上海市(沪)、福建省(闽)、浙江省(浙)、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台湾省(台)、香港(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根据题意.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