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下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

2024-10-30 1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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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如果你的民办学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不交企业所得税。

  若不符合,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也不具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条件,虽然民政部门要求采用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但是这种要求是和国家财、税法规不相容的。你必须改按《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你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还可以按国家有关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减免。

回答2:

你单位有税务登记证吗?有的话就看着报表填;没有,就看帐本上的收入分析填列。有需要交税的就填,没有就0

回答3:

不交,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