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大会规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大会还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一座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49年10月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委员151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林伯渠主持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领导人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周恩来向会议报告了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秘书长候选名单的协商经过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会议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选举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毛泽东等28人为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中,中共党员11人,占39.3%;非中共人士17人,占60.7%。会议还一致通过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名义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议: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