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头大尾小”票,属偷税,金额大了就是偷税罪。你还把票收回来重新开吧。就算这次过去了,以后查到了一样跑不掉。
这是典型的大头(发票联数额大)小尾(存根联和记账联)发票,也就是实际做收入的数额比出售的商品数额要小,属于偷税行为(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你开的什么版发票,金额大么?如果金额不大,专管员关系也很好的话问题不大,否则一定要追回作废。
不可以的,诚信经商,老实做人,财富靠劳动创造,其他的想法不可行.也是行不通的.
作废了
重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