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到美国后是可以拿到绿卡的,最快也要两年。
美国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称作绿卡(green card),是用于证明外国人在美国境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一种身份证件。“获得绿卡”则用于指称成为永久居民的移民过程。绿卡持有者的合法永久居留权是由官方授予的移民福利,其中包括有条件地在美国居留与获取工作的许可。持有者必须保持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该身份所需的某个条件不再满足时,持有者将可能失掉该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每年都给外国人发放大批的工作签证,这两年每年发放6万多,而在新经济膨胀的那几年,平均每年有12万个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请绿卡,但并不是所有人的申请都能得到批准。
在对待移民的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在美国经济繁荣的90年代后期,纽约市甚至不怎么抓非法移民了,连当地中餐馆的老板都说,他们当时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已经很少听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馆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移民美国后持有绿卡要在美国住多久:
很多人在移民美国后,以为持有美国绿卡只要每年返回美国一次,绿卡就不会有问题,因而长期在美国境外居住。持有美国绿卡,并不等同于是美国的公民,而是美国的永久居民,需要保持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如果在海外停留的时间过长,美国移民局可认定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从而剥夺你的绿卡资格。
当然,持有美国绿卡比一般的非移民享有更多程序法上保护。美国移民局在剥夺绿卡人士的永久居留权前,必须经过一些法定程序,如警告、听证等,绿卡人士有抗辩的权利。一个人是否放弃了美国的永久居留权,这要判断这个人的意图。但意图要靠人去解读证据,这就牵涉到举证责任的问题。
移民官判断一个人是否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首先要看你离开美国时间的长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拐点要记住:1年和180天。
1、如果你离开美国1年或1年以上,并且没有申请回美证,那移民官会判定你失去永久居留身份。这种结论只允许一种例外,那就是:你不能回来美国是因为天灾、人祸、疾病等你不能控制的原因所导致。如果属于这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你可以到美国领事馆申请居民返回签证,领事官如果认定你没有放弃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会发给你居民返回签证,凭该签证登录美国后就可重拾永久居民身份。举证责任在你。
2、如果离开美国连续超过180天,但不到1年,你将被推设为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权,但是你可以举证反驳。举证责任在你。
3、如果离开美国境内连续不超过180天,你被设定为没有放弃永久居留权,除非美国移民局能够清晰的证明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举证责任在移民局。
4、如果一个人在外国担任公职,像马英九在台湾出任总统,那恐怕不用看旅行记录,移民局都可以判定为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如果离开美国连续1年以上也会影响公民入籍申请所需要的五年持续居住的要求。这种持续居住一旦被打破,五年的时间就要重新起算。但是如果你是为美国政府、公司、宗教团体派往海外工作,就可以提交N-470表格来保持持续居住,不会打断居住的持续性而影响公民入籍申请。即便如此,海外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能用来满足申请公民入籍时的实际居住要求。当然,这里面也有例外,如果是美国士兵海外打仗,或者是外交官出使,他们在服兵役和担任外交官的时间,都被认为是在美国领土上实际居住。
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永久居留两个不同的国家。永久居留意图的解读,往往要看两个方面:一个是居住时间的旅行记录,另外一个就是社会联系融入程度。如果国外旅行或居住是临时的、按照预设行程的,那就和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没有冲突。如果你融入美国社会的程度很深、社会联系很强,那你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就越明显。
首先,并不是有了工作签证才能申请绿卡,绿卡和H1B的性质完全不同,有了H1B 也不代表你能顺利拿到绿卡。所以也就是说,绿卡其实就是你什么时候准备好了就能申请。
其次,通常美国公司在H-1B签证持有人为其工作期满1年后将担保该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美国绿卡。持有H-1B签证后,申请人可边工作,边申请绿卡。
H-1B签证的有效期是6年,新的H-1B签证初期有效期为3年,可以续签,起初的续签可以长达2年,最终的续签为1年,一共不超过6年。而6年的时间足够申请人办美国绿卡,绿卡持有者在美国住上一定时期后可以申请加入美国籍,极少有人不先获得绿卡而直接加入美国籍。
申请人与移民中介签约到拿到I-526批准,总共大概需要6-8个月的时间。拿到临时绿卡2年后,只要投资的项目有盈利,并且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可以转为永久绿卡,并在3年后拿回50万美元资本金。
投资移民的申请者可以采取投资的方式取得投资国永久居留权或者直接取得国籍。申请人可以投资于目标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投资基金一般都有最短时间限制。该类申请人必须愿意将资金投资于目标移民国家,以促进目标移民国家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而获得的回报是主申请人和全家可以获得投资国身份,从而享受等同于投资国国民的福利和保险待遇。进而子女也可享受免费或优惠教育的权利,以及全家自由进出该国的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