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可以加急吗?

2024-11-03 03:24:4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加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护照加急办理:

1、重大事故,比如,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时间将近的。

3、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以上情况有任何弄虚作假、或是其他违法的、不符合办理护照条件的情形都不予办理。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加因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留学报到日期临近以及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5种情形,可以加急办理护照。

扩展资料:

国家移民管理局4月26日通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确保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窗口一次即可完成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全部手续。

“只跑一次”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优化办理证照流程,将原来办理证照需要的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这些分散于不同时间段、不同场所的各个环节集中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办理。

2、“绿色通道”办证,增加紧急办证事项范围,为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情况的人员提供“说走就走”的加急办证服务。

3、“非工作日办证”,为上班族办理证照提供周六、办证高峰以及节假日前延时、错峰受理申请服务。

4、“缩短异地办证时间”,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至20日。

5、“一张表单”,一人同时申请多本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取一个号,并可根据申请人需求同步寄送。

6、“一网办理”,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预约办证平台提前预约,方便申请人按预约时间段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同时,提供申请人自愿选择双向速递邮寄出入境证件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5月新规:办出入境证件,群众“只跑一次”

回答2:

公民可以申请加急办理《护照》。

申请条件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四)相关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

(二)《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另需所属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

(五)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

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回答3:

一、办理护照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二、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如需加急,可在申请护照时向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缴纳加急费,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

扩展资料

申请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回答4:

办理护照需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准备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三、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3、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4、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1、护照160元/本。

2、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十一、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普通护照,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

扩展资料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参考资料: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百度百科-护照办理

回答5:

办理护照需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准备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二、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三、办结时限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3、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

4、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1、护照160元/本。

2、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十一、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普通护照,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