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2024-11-23 03:48: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的起点,没有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这个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不含企业,仅限于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3.直接减免的营业税,不作账务处理。 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也不做账务处理。
  4.由于增值税是价税分离,需单独核算,所以没有达到起征点时按正常分录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按免征税额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回答2:

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的起点,没有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
如增值税起征点是月销售额20000元,则没有达到20000元的免税,你的营业额为6500元,未达到起征点20000元,所以不缴纳增值税。
如果你的营业额为20000元及以上,那就要按照你的营业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回答3: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从2000-5000
元提高到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从1500-3000元提高到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从150-200元提高到300-500元。

  所称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回答4: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 

请采纳!

回答5:

  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不到起征点的,暂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