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补充:
1.以上过程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进行描述;
2.本人自己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不带照片而是当场拍照,也可以不拿户口本,派出所有办法核实你的身份;
3.发达市县有一个叫 行政审批中心 的集中窗口单位,审核签发手续在那里的公安户政窗口进行;
4.临时身份证的制证单位是治安大队,最后到该大队拿证件。
5.具体法律依据你可以网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拿着你自己的户口本直接到县里的户籍管理科,一般都有专职窗口办理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期限是3到5天。
不用到乡里直接到县里就可以的。
我跟朋友一起办过挺方便的。
祝你好运。
直接在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就行了,当时就能办好,在哪办在哪领就行了…临时的好像可以用三个月,正式的人家直接都给你办好了,到时候打电话去领就行了…记住办身份证要穿深色有领子的衣服,头发不能盖着眉毛和耳朵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两张相片持户口到辖区派出所填写“临时身份证申请表”将一张相片粘在表上,加盖派出所户籍章,在把表拿到局户证处制证交费用20元。一小时内可以拿上。注意一般情况是,你不办正事身份证,不让办临时。因为临时的有效期3个月,他是主要用来补充办理身份证时间长、一时拿不上急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