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一位21岁女孩在乘坐顺风车途中遇害。25日凌晨4时许,乐清警方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7岁,四川人。
警方通报:经初步侦查,钟某交代了对女孩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钟某被抓获时,正和女友李晴(化名)住在柳市镇一家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的宾馆内,李晴以为他“出车祸或者撞人了”,直到25日晚上从邻居口中听说,男朋友杀了人。
从2017年9月确立恋爱关系至今,李晴和钟某一起找工作、还贷,并计划着“过几年结婚”。
“我看过他在网上搜强奸杀人会怎么样”
都搜过为啥还是这么干啊。
强奸后杀人灭口的,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