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购买盗版CD的行为不侵犯相关人的权利,因为只是单纯的购买行为,这其中侵权人是出售盗版制品的人,而不是购买者。再者,在公共场合播放盗版制品,侵犯的不是复制权复制行为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只是播放不构成复制。播放行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播放行为是一种机械表演,属于表演权的范畴,表演权只属于著作权人所有。未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