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需要花钱,只是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全部退回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不需要花钱,只是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全部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