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2月,出租车是不可以买卖的,可以转让。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指获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再转移的行为,其方式主要是让与和租赁两种。凡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大多对转让作了相应的规定。
如《温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长期有效,属个人的,可以继承、转让。
扩展资料: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经营许可规定:
第八条 市、县(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城市交通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出租汽车投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以服务质量为主的招标方式。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的具体办法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投放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温州市区为5年,县(市)可以根据实际确定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出租汽车经营权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经营权。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权证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按合同规定可以转让的,转让双方应当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经出租汽车服务维权中心鉴证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可予以办理出租汽车经营权证转让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租车经营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温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出租车是不可以买卖的,牵扯到营运证的,现在大多的出租车是实行承包制的,每月交租子钱给出租车公司,你承包也要交押金的,视每个地方押金多少不同而定。
具体的买卖事宜,你可以咨询你当地出租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