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是受害人。
因为做为顾客他已经接受了五十块的价钱,所以并不存在受害这一问题。
很简单的说是店员B侵害了老板的利益,甚至可以说是盗窃。
2.有理由生气,我要是老板我就开除他,偷我的东西还留着他,以后还得了,赶紧给我卷铺盖滚蛋。
受害者?我觉得三个都是受害者
1、因为顾客用50买了45的东西,所以他是
2、因为老板少挣了5圆,所以他也是
3、因为店员失掉了最珍贵的诚信,这店员太傻了!所以他更是
我觉得老板应该原谅他。人难免会犯错误会贪小便宜的呀,如果你开除他,会显得你很小气,而且,店员会很不服气。如果不开除他,他会觉得您给了他一次机会,会很感激,会诚心地在这里给你打工!
以上是本人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心理学的内容得出的自己想想法,给您参考哦!呵呵,我不是来拿分的,把题目当做面试题做一下,老板给打个分吧?呵呵^_^
我觉得受害者是老板。因为他给客人打了折,差价由店员拿走。既没有获得顾客的好感,也减少了一定的利益。建议以后把购物单打出来,明确告诉顾客的折数。至于员工。。。五元都贪。。。不值得重用。
我觉得留着这样的店员没意思 早点开除好了
整个过程只有一个受益者 就是那个店员B了啊
老板当然可以很生气 这样四处找洞捞钱的店员不要也罢
当然你是受害人了 事不过三 暗示他 生气解决不了问题 作为老板就要狠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