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有限制有效期吗?

2024-11-03 02:54: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时间限制,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报销范围:

1、门诊报销: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报销: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扩展资料: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回答2:

回答3:

医保报销的手续和流程一直是报销的一大难点,不仅仅是因为报销要提交的证明多,而且可报销的规定也很多。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的用途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社保卡里藏了这么多秘密,别说我没告诉你! 》

那么,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另外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1、持卡住院的时候,最后采用医保卡进行结算,在出院结算最后的医疗费用的时候,就都是医保报销后的了,直接的报销手续,无需再去办理一次。

2、非持卡住院的情况,需要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卡后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具体资料的话查询一下当地的情况)。


回答4:

医保报销肯定是有限制,有效期的,不可能说一直等着你报销再说,一般住院以后马上就汇报报销了,不可能再等很长的时间。

回答5:

通常情况下,报销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个别地区是两年。如果想知道准确信息,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程序:
1.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
①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
②出院小结
③住院费用收据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
⑤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
⑥出院证
⑦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
2.每月5日前,各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保办。
3.每月5日—10日,区医保办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
4.每月12日—15日,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5.次月上旬,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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