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答辩状属于举证吗?

2024-11-27 23: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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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也就是说,答辩状也是当事人为自己一种辩解方式,其内容应该有提出自己所辩解的证据主张。属于一种举证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回答2:

答辩状是“诉状”的一种,举证举的是“证据”,你觉得一样吗?

答辩状提交的前提是原告方的“起诉”,作为被告答辩是被动行为
“举证”是自己举出证据,是主动行为
你觉得一样吗?

回答3:

不属于,答辩状只是表明被告对原告起诉的意见,而举证是指当事人为证明起诉状或者答辩状所诉事实及理由提交相应的证据的行为,如提交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回答4:

买卖合同纠纷,立案了,被告回提什么,所有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