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经济法有什么关系与区别??

2024-11-13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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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报酬,经济法就是融资,目前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回答2:

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在法学来说,某些内容与经济法交接。您还是自己多看看文章和书籍,再下手写论文吧。这类论文不好写,因为它关系立法体系分类,可不是好写的,没有绝对的权威,每个国家分类都不一样。您就不找个好的论题来写吗?相信国内大师都讲不好两者区别!

回答3: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非常广泛,这些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显然与劳动法的调整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
  (2)两者的主体不同。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双方之间的关系兼有平等性和不平等性;经济法主体范围广泛,具有多种多样的类型,是实现经济自由和发展的保障;经济法主体地位不对等,具有层级性,又是保障经济秩序和稳定的需要;经济法主体角色的变动性,则充分体现了经济生活对各种经济主体之间和谐互动的一种需要。
  (3)两者的原则不相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和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等;经济法的原则主要有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等。
  (4)违法后,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

回答4:

最好自己看书就能懂其中的区别。
买两本法学书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