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兵役登记方面,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来征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在兵役登记方面,年满(18 )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女性公民
18周岁(9月30日以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女性公民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意愿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