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培训班的做法明显违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出台的规定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因此是无效的,楼主可以马上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应,同时马上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现在不能去法院起诉,因为本案属于劳动仲裁前置)因为时间单个越长越难取证,诚然此处需要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劳动者还是有一定的举证责任的,再有劳动仲裁是有一定时效的,从前是60日,现在劳动仲裁法规定是一年。
最后祝愿楼主圆满解决本次争议!
补充回答:
1、保证金和抵押金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自然性质不同,不过楼主涉及的是劳动合同纠纷,这两个概念的性质是一样的。
2、不是工商局,是劳动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一般培训班都是要经过教委的,你可以亲自去反映情况也可以打电话或者提出书面材料,至于仲裁事项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代理仲裁和诉讼。
规章制度?培训班的意思是让你们接受上面的条款,类似于合同,对吧?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培训班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押金,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苛扣职工工资,但是和他讲法感觉作用不大,而且你人在外地。
给你个建议,私人培训班,有办班资格么?可以警告警告他,不给你退钱就去工商所举报他。
这个事情越快越小解决越好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花费些时间和精力 而且你必须到
场
我提到工商所 不是让工商所来管这个事
是通过告知对方 你是没有办学资格的 如果举报的话 工商所肯定会来查处
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
就好像是这样
A与B发生冲突 A殴打B至其轻微伤 B要求A赔钱 A无动于衷 于是B说:“不给老子赔钱,老子去警察局检举你以前的犯罪。”
那份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因为它本身就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虽然你没有提前30天交书面辞职申请,只要你离开单位时是经过同意后再离开的也就合法了。
如果单位不把你的押金给你,你就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他们立案查处。并返还其押金。
工商所不能管这事,押金与保证金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违法的。
1、不退还押金 以及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违反劳动法。
2、要求你提前30天通知,是正确的。你用人单位没过错,你需要提前30天通知在离职的。这是劳动法规定。
3、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收取押金是合法的,所以你有权拿回来押金。可以协商、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或者工商部门责令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