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我个人认为:
第一、房屋质量问题、物业费问题,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如果其中的一项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侵害另一项权益的方法来制衡,否则,所谓的制衡也是违法的,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您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对该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更换房屋、维修房屋、或给予经济赔偿等。如果情况属实、证据确凿,您是可以胜诉的。
第三、如果物业管理有问题,您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拒交物业费,或者要求物业公司改善管理和服务,必要的时候,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如果您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的话,物业公司有权就交纳物业费的问题,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对您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您交纳物业费。此种情况,尽管有房屋质量问题的情况,物业公司仍将胜诉,法院将通过判决书的形式要求您交纳物业费。
第五、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房屋质量有问题,您不能拒交物业费;二是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您可以向法院对相关房地产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三是如果您因房屋质量问题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您交纳物业费。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