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有什么区别

详细的问题说明,有助于回````答者给出准确的答案
2024-11-18 20: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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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意义不同:

(1)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2)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扩展资料:

1、连续竞价操作方法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一、竞价原则:

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的最终竞价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二、成交方案:

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视为无效委托。

2、集合竞价操作方法

第一步

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

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百度百科-连续竞价

回答2:

1、集合竞价就是一分钟,或者几分钟还有更长时间把大家一起挂的买卖单子撮合到一起,能使成交最大,不能立马成交,必须要等到一定时间才可以,而连续竞价时每时每刻都在成交,只要买卖价格合适,立马成交。

2、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

3、集合竞价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为成交价。

扩展资料:

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成交;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集合竞价_百度百科连续竞价_百度百科

回答3: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了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连续竞价是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回答4:

一、意义不同:

(1)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2)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扩展资料:

1、连续竞价操作方法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一、竞价原则:

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的最终竞价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二、成交方案:

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视为无效委托。

2、集合竞价操作方法

第一步

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

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百度百科-连续竞价

回答5: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的区别如下:

  1.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2. 连续竞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竞价是指通过市场运营机构(或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参与市场投标,以竞争方式确定交易量及其价格的过程。在电力市场中,通常用bidder表示买方投标者,用offer表示卖方投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