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伶牙俐齿。动作:举止粗野。外貌:细了高挑类似圆规。神态:怒火中烧,爱贪图小便宜的小市民形象。
文章简介: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写作背景:
辛亥革命后,封建王朝的专制政权是被推翻了,但是代之而起的是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的统治。帝国主义不但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而且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由于这双重的压迫,中国的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国的农民,日益贫困化,他们过着饥寒交迫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
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作者鲁迅于1898年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呐喊)自序》)。
1919年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从《鲁迅日记》中可以了解这次回乡的经过:1919年9月,鲁迅卖掉了绍兴的老屋,添了些钱,买了北京西城新街口附近八道弯宅第。11月修葺完毕,21日“上午与二弟眷属俱移入八道弯宅”。
26日鲁迅“上书请归省”。12月1日,由北京动身回老家,4日晚“抵绍兴城,即乘轿回家”,在家乡处理搬迁事务,大约住了二十来天。12月24日“下午以舟二艘奉母偕三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29日中午抵达北京,“下午俱到家”。往返大约29天。
《故乡》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不过这只是触发故事的一点,而作品真正反映的却是更为广阔深邃的社会背景。
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
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
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像个细脚伶仃的圆规 一面说着话,一面愤愤地回转身,把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进了裤腰里 “啊呀呀 你如今做了道台 出门有八抬大轿 有三房姨太太 哼 别想瞒我” (有些语句记不清 大致如此 可以从书中画出)
语言尖酸刻薄 动作粗鲁不雅 外貌:像个圆规 神态:愤愤不平、贪小便宜的市侩形象
作为语言艺术大师,鲁迅十分注意选用恰当的色彩语言,运用准确的性格语言及一些精当的词语来表现人物、事物、景物所具有的本质意义的特征,本文试从语言特色这一角度,对鲁迅小说《故乡》进行浅析。
一、用色彩语言描绘人物的肖像,描写景物,揭示人物的心理变化和时代特征。
所谓“色彩语言”是指表示“红、黄、蓝、白、黑、紫、绿”等具体色彩的语言。运用色彩语言有助于反映生活,塑造人物形象,表达思想感情;同时,运用色彩语言容易引起读者的联想,加深印象。因此,作家往往在自己的作品中精心选用色彩语言,从视觉上吸引、感染、打动读者。
在《故乡》这篇小说中,对闰土的肖像描写有两次。少年时代的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红活圆实的手”。这是个朝气蓬勃、生机焕发、淳朴天真的孩子。闰土到了中年以后,“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缩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这段肖像描写,具体从身材、面容、眼睛、衣着、手五个方面进行,运用对比的手法,刻画出中年闰土受尽生活折磨,衰老、迟钝、
麻木的神态。从以上两次肖像描写中,特别是对闰土脸色、手变化的描写,由“紫色”到“灰黄”、由“红活圆实”到“松树皮”,运用十分恰当的色彩语言,显示了闰土性格和精神的变化,给读者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三十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人称“豆腐西施”;三十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得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杨二嫂是庸俗的小市民的典型形象。
豆腐西施杨二嫂是一个可笑、可气、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物。她为什么可怜呢?因为她是一个人。一个人是需要物质生活的保证的。当一个人无法通过自己正常的努力而获得自己最起码的物质生活保证的时候,为了生命的保存,就要通过一些非正常的、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取这种保证了。在这个意义上,她是值得同情的。她原来是开豆腐店的,为了豆腐店能够赚到更多的钱,她擦着白粉,终日坐着,实际上是用自己的年轻的美来招待顾客,“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美”,在豆腐西施杨二嫂这里已经不再是一种精神的需要,而成了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物质实利成了她人生的惟一目的。为了这个目的,她是可以牺牲自己的道德名义的。当自己的青春已逝、美貌不再的时候,她就把任何东西都拿来当作获取物质实利的手段了。她的人生完全成了物质的人生,狭隘自私的人生。这样一个人,亲近的只是物质实利,对别人的感情已经没有感受的能力。在这类人的感受里,“利”即是“情”,“情”即是“利”。“利”外无“情”,天地间无非一个“利”字。她感受不到别人的真挚的感情,对别人也产生不了这样的感情,“感情”也只成了捞取好处的手段。她的眼里只有“物”,只有“利”,只有“钱”,而没有“人”,没有有感情。有道德、有精神需要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她是能捞就捞,能骗就骗,能偷就偷,能抢就抢。但人类社会是在相互关联中存在和发展的,人类为了其同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心灵的沟通,需要感情的联系,需要道德的修养,需要精神品质的美化。像豆腐西施杨二艘这样一个毫无道德感的人,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损人利己的勾当,是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厌恶乃至憎恨的。所以,就她本人命运的悲惨而言,她是可怜的,而就其对别人的态而言度,她又是可气、可恨的。她的可笑在于长期的狭隘自私使她已经失去了对自我的正常感觉。她把虚情假意当作情感表现,把小偷小摸当作自己的聪明才智。她是属于世俗社会所谓的“能说会道”、“手脚麻利”、“干净利索”、“不笨不傻”的女人。但在正常人眼里,她这些小聪明心把戏都是瞒不了人、骗不了人的。所以,人们又感到她的言行的可笑。人们无法尊重她、爱戴她,甚至也无法真正地帮助她。她是一个令人看不起的人。如果说少年“我”和少年闰土的一切言行的总体特点是自然、纯真,豆腐西施杨二嫂的一切言行的总特点则是“不自然”、“不真挚”。在她这里,一切都是夸大了的,是根据自己的实利考虑变了形的。她一出场,发出的就是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这是她不感惊奇而故做惊奇的结果。她的面貌特征也是在长期不自然的生活状态中形成的。她一生只练就了一个“薄嘴唇”,“能说会道”,脸相却迅速衰老下来,只留下一个“凸颧骨”,没有了当年的风韵。她的站姿也是不自然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实际上她早已失去了自己的自信心,失去了做人的骄傲,但又希望别人看得起她。尊重她。她对“我”没有怀恋.没有感情,但又故意装出一副有感情的样子。她能说的只有“我还抱过你咧!”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事实,但却把这个事实说得非常严重,好像这就对“我”有了多么大的恩情,好像“我”必须对她感恩戴德,牢牢记住她的重要性。她不关心别人,因而也不会知道别人的生活状况,不会了解别人的思想感情。她通过自己的想像把别人的生活说得无比阔气和富裕,无非是为了从别人那里捞取更多的好处。
豆腐西施杨二嫂体现的是“我”所说的“辛苦恣睢而生活”的人的特征。她的生活是辛苦的,但这种辛苦也压碎了她的道德良心,使她变得没有信仰,没有操守,没有真挚的感情,不讲道德,自私狭隘。
杨二嫂 的性格特征是自私,尖刻,贪婪,势力,泼悍,能说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