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分别归谁管理?

如题,谢谢
2024-11-18 19: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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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的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四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第五条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委员会

回答2: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区居委会不负责小区管理事务,是为居民日常需要提供服务,诸如:办理老年卡、申领低保、残疾人安抚等于民生有关的事。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存在收取任何费用。居委会归规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现在居委会主任等职务年青化了,待遇纳入地方统筹管理。
物业公司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行政上归房管局管理,或者地方物业办管理。

回答3:

小区居委会由所在地街道分管!
小区物业公司!由其总公司负责内部监管(既人事等工作。。)!
物业管理小区所在地房管办事处,负责对物业公司进行行业监管及政策指导!

回答4:

居委会归区县政府,物业独立法人单位,归建委管。

回答5:

小区居委会归口当地街道管理
物业公司行政上,归口你们当地的房屋管理局管.经营上归工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