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2024-11-23 0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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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该孙女没有负担能力的,可以拒绝赡养。

回答2:

若老人无其他子女,该孙女是必须得赡养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