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正常情况3个星期(工作日)
得看地方派出所的办事效率,少则十天,多则一月,如果实在紧急,就办张临时身份证吧